实验室里无小事 安全记心中
2026年3月18日,韩国成均馆大学水原自然科学校区发生一起未分类存放浓硝酸废液事件,浓硝酸与废液桶内残留其他化学试剂接触后发生剧烈放热化学反应,导致桶内压力骤增,废液桶破损开裂,大量浓硝酸外泄,同时产生大量刺激性、腐蚀性有毒棕红色烟雾。
事故发生后,现场师生迅速出现咽喉刺痛、头晕、咳嗽、眼部不适等中毒症状。校方即刻启动应急疏散,共计87名在场师生紧急撤离,其中10人因吸入有毒气体出现不适症状送医检查治疗,所幸均为轻症,无重伤及死亡案例。
故事听起来很远,但教训却极其深刻:一次随手将浓硝酸倒入废液桶的违规操作,让废液桶瞬间变成了“反应釜”,剧烈放热反应导致毒烟扩散、多人受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规定:“实验室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危险废物的法律定义: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明确,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列入危险废物管理。危险特性分别用字母代码表示:毒性(T)、腐蚀性(C)、易燃性(I)、反应性(R)和感染性(In)。
需特别注意: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废弃后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也属于危险废物,不能自行处置后按生活垃圾处理。

